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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法宣传资料

时间:2018-10-15

1、《消防法》对政府有关部门的消防工作职责作了哪些规定?
答:(1)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
(2)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
(3)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并对生产、销售不合格或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行为从重处罚;
(4)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系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
2、《消防法》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包括哪些?
答:(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3)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5)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履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职责外,还应当履行哪些消防安全职责?
答:(1)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3)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4)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4、《消防法》规定,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使用的,如何确定消防安全责任?
答:共同管理或使用建筑物的单位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5、《消防法》对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职责是如何界定的?
答: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6、《消防法》规定,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人应当履行哪些消防安全职责?
答:(1)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
(2)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3)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4)保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
(5)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7、根据《消防法》的规定,村(居)委会应开展哪些群众性消防工作?
答:(1)协助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机关等部门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2)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3)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
(4)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5)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组织。
8、国家鼓励在哪些领域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答:公众聚集场所;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
9、消防技术服务的执业依据是什么?
答: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业准则。
10、《消防法》对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和乡镇政府建立消防队分别提出了什么要求?
答:(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装备,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2)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11、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承担哪些应急救援工作?
答: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12、《消防法》规定哪些单位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
答:(1)大型核设施单位、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主要港口;
(2)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
(3)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
(4)前述规定以外的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
(5)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
13、《消防法》规定,发生火灾时,社会单位和公民的相关义务有哪些?
答:(1)报告火警。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2)组织疏散。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3)自救与支援。任何单位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4)救人灭火。消防队接到火警,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
14、《消防法》对公安派出所的消防工作职责是如何界定的?
答: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15、对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法》规定了哪些处理方式?
答:(1)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2)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3)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由公安机关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组织责成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4)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16、《消防法》规定了哪几类行政处罚?
答:共六类:(1)警告;(2)罚款;(3)拘留;(4)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5)没收违法所得;(6)责令停止执业(吊销资质、资格)。
17、《消防法》规定的哪些行政处罚不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决定?
答:(1)行政拘留;
(2)对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或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处罚;
(3)吊销非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许可的资质、资格;
(4)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责令停业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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